站内搜索
发布时间:2017-05-11

出租车运价今起实行新标准
    本报讯(记者周聪)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获悉,自5月10日起,我市主城区内客运出租车开始实行新的运价标准,调整变更工作预计一个月左右完成,在此过渡期间出租车实行新旧运价并存。
    新调整的运价标准为,1、起步价:不变,仍为6元(含2公里);2、车公里运价:由原每车公里运价1.2元/公里,调整至1.6元/公里;3、候时费:由原每等候10分钟增加1公里运价,调整为每等候5分钟增加1公里运价,不足5分钟不收费;4、空驶费:由原超过4公里后,在每公里运价基础上加收50%,调整为超过5公里后,在每公里运价基础上加收50%;5、夜时费:不变,仍为夜间11点至次日凌晨5点,按车公里运价每公里加收0.20元。
    据了解,我市主城区内共有出租汽车4261部,实行新的运价标准,首先要逐一对出租车进行调表并更换价签。更换工作从10日开始按步骤进行,出租汽车管理处将对已完成调表的出租车粘贴印有新的运价标准的价签。在此期间内,当市民乘坐仍然贴有旧运价标准价签的出租车时,按照原运价标准以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
(原载于5月10日《邯郸晚报》3版)

x